签证材料的真实性是所有签证申请人都要考虑的问题,无论你申请任何国家,一旦签证官认为你的签证材料真实性遭到质疑,那么等待你的肯定是拒签,更严重的是一旦因为假材料被拒签,再次翻案的可能性会被大大降低。但是签证材料都是真实的就可以拿到签证吗?答案是否定的。
在我们受理的大量拒签案例来看,大量申请人的真实材料被签证官判断为假材料,这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其实之所以很多我们认为真实的材料被签证官判断为假材料的原因是由于文化差异引起的。
因为签证官在很多情况下是无法判断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的。比如申请人的职位,收入状况等虽然使馆可以调查,但是签证官都知道这些都是可以做的天衣无缝的。那么到底签证官是如何判断材料的问题呢?我觉得引用一位曾经为签证官的朋友的话能够说明问题“我们判断材料的真实性主要是根据当时的感觉,如果感觉有问题,会让其他人进行调查”其实这种感觉就是你签证的核心――逻辑。
在前几篇文章里我都不同程度的强调过签证的逻辑性,逻辑在申请人的申请过程中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把这个问题解决好,就能够100%的拿到签证。我们在把话说回到材料的真假上边来,逻辑是签证官判断材料真实性的最重要依据。因为签证官对于中国的情况是非常了解的,尤其是在中国1-2年的签证官(签证官的换届不是按照时间来换的)。所以当你把材料提交上去的时候,签证官的第一感觉很重要,如果他认为这些情况比较合理,那么签证官是不会为难申请人的,当然也不会调查,如果当签证官看到材料以后认为某些细节比较匪夷所思,这个时候签证官会不停的追问申请人相关细节,一旦发现有前后矛盾或者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就会马上拒签。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所谓材料的真实性其实是让签证官觉得你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合理,而不是你自己觉得是否真实合理。
我们用一个具体真实的实例来说明这个情况,这是我以前咨询的一个学生的情况,当时该学生因为拒签特别生气,而且不听信我的分析,后来自己签证又被拒签,这是一个失败的案例,因为该申请人基本上5年之内不太可能可以拿到英国签证了。
案例: 经典拒签案理分析
申请人:A女士
申请学校: Westminster MA journalism
申请签证时间6月,被拒签,签证官严重怀疑申请人的材料真实性,认为申请人在资金方面联合作假欺骗使馆。
我接到该申请人的电话是在上周,可能是由于该申请人刚被拒的缘故,她总是无法认真的听我所讲的每一句话,总是不相信我给她分析的理由。虽然这位A小姐最后没有拿到签证,但是我想如果大家仔细分析一下她的材料的话就知道她为什么被拒签了。
该申请人是3年大专又工作了大概4年的时间。所以成功申请到了新闻学的研究生。在提供资金担保的时候,A小姐提供了她父亲单位给她父亲买房的一笔32万的存款。问题就出在这里,从她父亲的收入证明里和她父亲的活期存折里都可以明显的反映出她父亲的月收入只有2000多,但是她父亲却是一个公司的经理。从这一点上签证官可以推断出这个公司应该规模不是很大,或者业绩不是很好,给签证管的感觉是该公司规模比较小。但是公司在近期内却给A小姐的父亲一笔32万的存款去买房子,这点上就不是很合乎逻辑,因为一个月薪只有2000多的人应该说他的工作能力比较有限,绝对不值得一个公司为了把他留下来给他一大笔钱去买房子。所以这点上证明申请人的材料可能是假的。所以我当时建议A小姐要提供他父亲在公司的证据。但是A小姐反驳说她提供了父亲的劳动合同,我当时解释这是没用的,而且签证官都不一定看。因为劳动合同容易作假。她应该提供合同,但是不是劳动合同,应该是有她父亲签名的一些商业合同。这样首先证明A的父亲是在这个公司,另外证明A的父亲确实在公司的地位举足轻重,所以可以很合理的解释为什么公司给她父亲一大笔钱去买房。
但是即使这样A小姐第2次的签证也几乎不太可能,因为签证官会认为你用父亲买房的钱出国,那你父亲住在哪里?造成这种局面主要是在签证之前没有一个清晰的签证思路早早成的。而且通过跟A
小姐的谈话发现A比较自大,不承认自己的签证错误,我想这也是为什么A 小姐签证材料真的变成假的的原因。现在使馆已经严重怀疑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认为是她让公司集体作假欺骗使馆。看来今年A出国的希望要破灭了。看看大家有什么好的提议吧,
另外我也希望大家能够从A的失败中总结经验不要盲目签证
这是当时我贴出来的一个比较经典的拒签案例,A小姐本人我们暂且不谈,其实整个材料确实是真实的,那32万也确实是公司给他父亲用于买房的,因为他父亲所在企业为国有性企业,所以作为一个经理只有2000左右的月薪也是正常的,那32W是国有企业福利分房优惠政策的一种。其实这些都是真的,但是问题就是A所提供的材料没有充分说明什么是福利分房,什么是国有企业,签证官不可能知道这些,也不可能去问你父亲是在国有企业这样的问题。所以签证官看到这样失败的签证案例,就会认为该申请人一定在作假,那32万肯定是借的。其实签证官当时并没有拒签A,而是找人做了一个电话调查,打到A父亲公司的总经理那里,问了一下情况,总经理的回答也都正确跟A所陈述的一摸一样,但是A还是惨遭拒签。拒签的理由也不长见,签证官认为A与A父亲的公司串通作假。这样的拒签理由几乎给A判了死刑,很明显签证官对于A的感觉是非常的不好和主观。其实在A拒签后她是有机会翻案的,如果按部就班的把材料从新整理,再次签证是非常有可能的,但是由于A主观性比较强,自己贸然去签证,结果另外的签证官JOE维持了第一位签证官的判断,这等于我们开庭审判罪犯,最高法院驳回了被告的申诉一样,等于是最终的判决了。
以上是对于签证真实性的解释,如果大家对于该问题还有疑问可以登陆 http://www.gotovisa.com的签证在线答疑与我们共同讨论,或者致电:010-88149734,010-8773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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